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矿山安监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 现将《特种作业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2年三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1年1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1年12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1年11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1年10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跑动和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原则,本着为企业和学员提供方便为目的,现将特种作业小安电力2021年九月开班计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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